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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柴旦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7-09-14 17:40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德令哈市柴旦西路新建工程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青海省德令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规划的德令哈市中心城区十条东西向城市次干路中的一条,位于德令哈市西北角,东西走向,天峻西路与都兰西路之间,与都兰西路与天峻西路大致平行,都兰西路以北670m处,本项目拟建的柴旦西路是柴旦西路中的东段,起点接环城西路,在德令哈人工湖南侧布线,自西向东,与昆仑路平交,在规划中的甘南村北侧向东布线,跨德令哈市灌区主干渠、输水管、巴农1支渠和4号电站动力渠后,终点接滨河西路。线路长2.767km,规划中红线宽度为30m,道路断面组成为:3m(人行道)+4m(绿化带)+16m(机动车道)+4m(绿化带)+3m(人行道)。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场地施工过程中开挖、沥青拌和、物料运输等过程,包括施工机械、车辆、人员践踏等对土壤的扰动和破坏,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施工道路建设、建材运输等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扬尘,管道和基坑开挖、土石方的挖掘、填埋过程中将造成风起扬尘;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加工和混凝土的养护、汽车和机械设备维修冲洗产生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采用的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压路机等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在运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营地建设及施工过程中有废弃土石方产生,施工人员有生活垃圾产生。这些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2)运行期

运行期间正常情况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扬尘和噪声。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公路行驶的车辆排放的CO、NO2等污染物,主要以NO2最为突出。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由路面径流造成的。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车辆通行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重点在于避免、消减和补偿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废物产生可能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采用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完成后采取地表恢复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车辆行驶扬尘、堆放场扬尘的抑尘工作;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旱厕和防渗污水池预处理后进行外运处理。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弃土、废料和生活垃圾,工程弃土运至定点弃土场妥善处理,工程废料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

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为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建议管理部门应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及时清扫路面,降低路面尘粒;加强管理,合理规划设计,保证机动车行驶快捷;积极支持配合当地政府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建设选址合理、平面布局合理,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营管理,则该项目的建设不会使当地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发生现状质量级别的改变。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免费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史工 电话:18935560860

2、评价单位: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472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561972098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公众参与工作程序:一是在接收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二是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三是在环评报告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四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2、公众参与方案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公众参与的目的:使项目影响区的公众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信息,使他们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了解公众最关心的问题、看法、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可提高环评的有效性,增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效益。

(2)工作安排:在接到委托书7日之内在网站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布工程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环评报告将要上报审批之前,在网站等媒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在第二次公示之后,进行调查问卷的发放及收集工作,进一步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最后进行调查问卷的整理、统计工作和调查结果分析;说明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原因说明并形成最终的报告。

(3)调查坚持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调查对象主要为可能受工程影响的地区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人群,沿线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环保专业人士、环保主管部门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附近的居民、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社会团体。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关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发送传真和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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